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3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渝教师发〔2023〕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2024届毕业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组织机构
2024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
(一)设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设立2024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处、教师教育学院和培养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协调免试认定考核相关工作。
(二)二级学院设立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学科教师及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所属学科方向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三、考核原则
(一)标准化培养
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制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按照标准培养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培养过程性考核
相关学院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育教学能力过程性考核。重点考核教育硕士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等。
(三)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主要包含教育硕士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和面试由学校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对2024届已经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合格的学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包括以下4方面内容,4项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方能认定考核合格。
1.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
参照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从师德践行能力、涵养教育情怀两大方面,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师德准则、职业认同、关爱学生、用心执教、自身修养等七个维度考核学生。对于违反校纪校规(记过及以上处分)、违法犯罪并受到处理的,一票否决。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师教育类课程须全部合格。
3.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所有教育教学类实习实践环节须全部合格。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
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专业课程与技能训练课程均须合格。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是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性测试。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方面,两项考核结果均合格,方能认定考核合格。笔试和面试的具体的安排参见附件1。
1.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综合考查教育硕士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重点考查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在教学实施中的应用能力。测试形式为笔试,测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面试
面试依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和重庆市颁布的《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的文件精神,主要考查申请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新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主要包括:(1)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2)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3)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境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考生提前20分钟进入候考室,随机抽取题目进行备课;然后进入面试室,进行10分钟的讲课;讲课结束后由考官提问,考生答辩,10分钟。面试总时长为20分钟。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五、考核应用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全部合格,方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后由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投入,加强监管
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建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状态数据库,强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和结果质量监测,确保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做好《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发放和免试认定工作。
(二)严格执法,严肃追责
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或不按规定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文件解释单位
本《能力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三峡学院2024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重庆三峡学院
2024年3月18日